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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医院举办《护士条例》培训班

发布时间:2008-04-28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量:

  市人民医院分别于4月23日下午和4月24日下午举办《护士条例》培训班,组织全院护士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新颁布的《护士条例》。在培训班上,市人民医院护理部主任李宪章就《护士条例》的重点内容和如何学习贯彻《护士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全院400多名护士参加了本次培训。
    《护士条例》经2008年1月23日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5月12日起实施。《护士条例》中严格了护士执业准入条件,明确规定护士应当履行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着重规定护士应当享有的合法权利。《护士条例》的颁布是我国护理管理体制更加科学与成熟的标志,体现了对护士的关怀和爱护,对护理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尤其是在总则里提出全社会应当尊重护士,更是让广大护士欢欣鼓舞。《护士条例》的公布施行,将极大地激发广大护士的工作热情,促进护理工作的规范化,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从事护理工作。我国的护理事业将更加健康、快速地发展,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将得到更好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