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下午,安徽省卫计委安全生产第三督查组,对我院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督查组一行6人,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安全生产督查记录表》规定的31项机构人员和制度建设、37项治安保卫和消防安全、36项后勤管理、30项医疗安全项项目,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方式,现场督查了我院的消防工作、后勤保障设备、医疗质量安全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及制度机制建设情况,现场检查消防控制室、配电室、污水处理站、病房等重点部位,现场对照考核细则查阅相关台账资料。
督查组认为,铜陵市人民医院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了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等原则要求上,尽职尽责、尽心尽力,总体上做到了领导重视到位、责任分解到位、经费投入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建章立制到位、强化预防到位,工作成效明显。为建设安全稳定的医疗环境,促进铜陵卫生的全面建设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督查组同时指出了我院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
市卫计委副调研员鲍月宝代表市卫计委作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并就按照督导组要求做好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江成国,院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陪同督查并听取了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