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中心 > 通知/公告 > (招采中心)铜陵市人民医院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工程补充公告(二)

(招采中心)铜陵市人民医院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工程补充公告(二)

发布时间:2020-12-16    来源:   浏览量: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铜陵市人民医院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工程” (招标编号:GC20200470)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1、取消原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条投标人业绩要求,相应的投标资格审查评审第8项企业业绩评审取消;

2、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商务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为:“85-∣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值∣/评标基准值*1.81.4

现修改为:“85-∣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值∣/评标基准值*1.81.4*100

3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8推荐中标候选人:“按照本章5.1综合评估法表格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综合得分后,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有排序的3名中标候选人,无法推荐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以实际合格的投标人家数为准。如本项目有业绩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中载明经评审认可的中标候选人业绩情况,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中载明的经评审认定的业绩按照《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业绩信息公开办法》(铜公管〔2019150号)规定的表格予以公示。

现修改为:“按照本章5.1综合评估法表格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综合得分后,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有排序的3名中标候选人,无法推荐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以实际合格的投标人家数为准。综合得分相等的,按信用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信用分也相等的,以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值差异的绝对值由小到大的顺序推荐;按上述方法仍无法确定排序的,由代理机构现场抽签确定推荐顺序。如本项目有业绩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中载明经评审认可的中标候选人业绩情况,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中载明的经评审认定的业绩按照《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业绩信息公开办法》(铜公管〔2019150号)规定的表格予以公示。

4、更改部分以此次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招标补充文件中不再一一赘述。

5、本项目开标时间地点不变。

招标单位:铜陵市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单位:安徽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