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1-25 来源: 浏览量:
项目编号:2021TRYZC000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对我院手术内窥镜加热器除雾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 进行 公开招标 ,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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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2021TRYZC00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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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铜陵市人民医院手术内窥镜加热器除雾系统采购(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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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 |
铜陵市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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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性质 |
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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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铜陵市人民医院 1套(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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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期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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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交付地点 |
铜陵市笔架山路46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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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交付时间 |
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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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 |
18万元 |
最高限价 |
1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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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标段(包别)划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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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资质、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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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企业,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且所投产品应在其经营范围内。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所投设备为进口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也可由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或产品全国总代理公司出具,但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出具授权的单位具有相应合法代理身份的有效证明)针对本次项目招标产品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函)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函);投标人所投设备为国产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也可由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或产品全国总代理公司出具,但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出具授权的单位具有相应合法代理身份的有效证明)针对本次项目招标产品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函)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函)。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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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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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采取 资格后审 方式,资格审查将在开标 后 由 评审小组 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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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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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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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若项目发布补充公告,自补充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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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价格 |
每套制作费人民币 200 元整,文件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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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 |
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投标人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往铜陵市人民医院招标采购中心(食堂综合楼2层)领取。招标文件如有修正,将联系所有已领取标书的投标人,修正文件与本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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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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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2021年1月2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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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铜陵市人民医院招标采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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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投标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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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开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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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联系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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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医院招标采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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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铜陵市笔架山路46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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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5838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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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昌 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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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它事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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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招标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原则(不承诺最低投标价中标) 2、请认真编制投标文件特别是投标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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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公告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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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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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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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
铜陵市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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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1308022009024902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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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铜陵铜官山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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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
叁仟元(按铜陵市政府办[2015]28号通知《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收退操作细则》规定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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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款方式 |
投标人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账或汇款,不接受现金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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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款到账截止时间 |
同投标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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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