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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喜获“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21-02-02    来源:   浏览量:

近日,在安徽省文明委《关于表彰安徽省文明城市(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通报》(皖文明〔2020〕6号)中,我院喜获“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我院自1998年以来连续多年保持这一荣誉。

近年来,在上级的坚强领导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加强对医院文明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心组织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医院各部门积极主动做好各项创建工作,在全院范围形成了“文明创建人人参与,创建成果人人共享”的良好氛围。医院的文明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全院干部职工的文明素养,也为医院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今后,我院将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进一步提高医院的精神文明创建水平,继续推动创建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使医院三个文明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服务监管处  吴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