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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财务审计报告整改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9    来源:   浏览量:

铜陵市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财务审计报告整改结果

一、改扩建财务审计基本情况

铜陵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627日至2022812日,对我院改扩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进行了就地审计。20221028日对我院下发了“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铜审征【202226号)”。

二、审计报告提出问题

(一)工程项目建设及管理方面

1、概算投资控制不到位。

2、个别项目存在转包现象。

3、部分项目未收取施工单位水电费用,增加工程建设成本。

4、违反合同约定支付了应由中标人承担的建筑工程一切险费用。

5、部分工程设计、监理、勘探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

6、个别项目招标程序不规范。

7、个别项目中标金额与合同金额不一致。

8、个别项目未按进度支付工程款。

9、部分工程项目未按规定收取履约保证金。

10、个别项目同时预留履约保证金和质保金。

11、未办理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提前开工建设。

(二)财务核算管理方面

1、投资成本核算不完整,少计投资成本、多计投资成本。

2、未及时清理往来款项。

3、漏记还款导致账实不符。

4、部分账务处理不规范。

5、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三、审计建议

(一)建设单位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履水平,严格履行相关职能。重点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概算控制,应当严格执行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内容。严格履行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理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流程,按照规范的基建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二)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行为,依法进行招投标活动。加强项目建设过程标后监管,杜绝转包、违法分包现象。规范执行履约保证金缴纳政策,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严格按照施工合同及相关制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清理施工单位应支付的施工水电费用、建筑工程一切险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强化财务核算管理,确保项目成本准确完整。严格执行基建财务相关规定,对不属于项目建设内容的支出,不得计入项目投资。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规范借款利息核算。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建立项目基建和核算部门关于工程建设及财务核算等业务数据之间的充分交换和定期核对机制,做到账实账表相符。

四、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一)工程项目建设及管理方面

1、针对概算投资控制不到位问题,我院制定了“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和概预算编制流程”和“工程造价变更流程”制度,现在工作中已加强概算控制,并委托专业机构根据施工图纸、预算定额、施工合同和有关取费文件编制概算,并组织造价咨询单位对概预算进行审核。

2、为杜绝个别项目转包现象,我院制定了“工程进度款支付流程”,明确后勤保障部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监督施工单位缴纳项目履约保证金,按照医院资金审批流程执行。施工单位填写《支付项目进度款申请》,后勤保障部相关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后报财务部、分管院领导审核,金额以上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报院长审批,审批程序完成后付款至项目中标单位,杜绝将款项支付至其他单位或个人。

3、部分项目未收取施工单位水电费问题,经调解施工单位已返还水电费。

4、支付了应由中标人承担的建筑工程一切险问题,经调解施工单位已返还建筑工程一切险费用

5部分工程设计、监理、勘探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问题,我院专门成立了招标采购中心并制定“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流程”,明确由招标采购中心从预选招标代理机构中或按属地规定选取代理单位,根据后勤保障部提供的资料进行招标文件编制,经相关科室、分管领导审核修改后,由招标采购中心按程序进行招标。

6、针对个别项目招标程序不规范问题,我院专门成立了招标采购中心并制定了“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流程”。

7、针对个别项目中标金额与合同金额不一致问题,我院现已要求中标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并提供凭据后,再办理合同签订手续。合同审批手续上,我院新建HRP系统,系统内有专门的合同审批流程,所有合同从HRP系统上传中标通知书、合同电子版等资料报送审计办审核,审核后,分别报送分管院长、院长审定。完成线上审批流程后,线下纸质版合同方可签字盖章并存档。

8、个别项目未按进度支付工程款问题,我院制定了“工程进度款支付流程”,施工单位填写《支付项目进度款申请》,后勤保障部相关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后报财务部、分管院领导审核,金额以上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报院长审批,审批程序完成后付款至项目中标单位,杜绝将款项支付至其他单位或个人。

9、部分工程项目未按规定收取履约保证金问题,我院现已要求中标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并提供凭据后,再办理合同签订手续。

10、个别项目同时预留履约保证金和质保金问题,我院制定并完善了“工程项目结算流程”,明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资料齐备后,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根据合同规定的付款条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约定比例后停止支付,进入决算程序。后勤保障部收集《决算书》、《设计变更》、《工程量签证》、《施工图》等相关资料报审计部门,项目经医院委托的造价咨询公司对结算审计后出具《项目决算审计报告》,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剩余款项、预留质保金。

11、针对未办理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提前开工建设问题,我院在今后工作中,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规定,在工程立项批复后,由后勤保障部及时进行项目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证办理,杜绝“未批先建”现象。

(二)财务核算管理方面

1、投资成本核算不完整,少计投资成本、多计投资成本问题。我院已在财务审计期间,根据要求及时进行了调账。为了进一步提升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我们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财务成本核算管理,确保项目成本核算完整准确。对不属于项目建设的支出,不计入项目成本。严肃财经纪律,实事求是保质保量地完成基建财务核算及项目竣工财务报表的编制。

2、未及时清理往来款项。我院已根据要求进行会同基建部门对未清理的往来款项进行了逐一核实,对应付款项予以支付,对虚增往来款项进行账务调调处理。同时制定了医院《基建会计往来账对账制度》。今后我院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编制竣工决算报表前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做到账账、账证、账表、账实相符。

3、漏记还款导致账实不符问题,我院已及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

4、部分账务处理不规范问题,我院已及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针对这一情况,我院加强了会计人员的业务学习,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相关法律法规,做好财务核算工作。

5、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问题。财务审计期间内,我院已补编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并已制定《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流程》,要求今后医院基本建设项目完工可投入使用或者试运行合格后,应当在3个月内编报竣工财务决算,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的,中小型项目不得超过2个月,大型项目不得超过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