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不良反应与警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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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是何时由何部门颁布的?有何意义?

发布时间:2006-05-24    来源:   浏览量:

    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是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于1999年11月26日正式颁布实施的,它使我国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必将有力推动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发展,也为“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的实施提供法律依据。